承包商會員購料抵用金使用說明
  1.購料抵用金回饋辦法:
  ◇回饋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回饋辦法:
  單筆購料訂單原始金額之3‰(千分之三)計算回饋,訂單狀態由供應廠修改為「已取貨」後,系統自動撥入回饋之購料抵用金,使用期限為撥入日(含)起算1年,期限內未使用完畢,系統自動歸零。
例:A公司於2014年3月10日訂購100,000元料品,供應廠商於2014年3月20日將訂單狀態改為「已取貨」,系統自動撥入300元購料抵用金,使用期限為2015年3月19日止。

  2.購料抵用金使用辦法:
  ◇使用說明:
  凡於活動期間,在台塑購物網購料平台上完成訂購且交運之訂單,依訂單金額回饋購料抵用金,台塑購物網購料抵用金為特殊活動,致贈給會員購料之抵用金額,1元購料抵用金相當於1元的折扣。
  ◇使用限制:
  有效期間內的《購料抵用金》均可使用,但每次使用不得超過當次訂單總金額的10%。
*舉例:甲會員持有購料抵用金500元,在購料平台上訂購料品1000元時,將於訂購後系統自動扣抵100元,故甲會員當次訂購僅須支付900元。
  ◇使用期限:
  依訂單交運狀態為已取貨日後1年內可使用兌換。
  ◇使用專區:
  購料抵扣金僅適用材料訂購區抵用。
  ◇退貨說明:
  購買材料後退貨時,於取消訂單後,退還該筆訂所單使用之購料抵用金,退還之購料抵用金使用期間為「退還日+90日為使用截止日」。
  ◇注意事項:
 
1. 購料抵用金不再另開立發票,開立發票金額,以該訂單「購買時實際支付的金額」來計算。
2. 購料抵用金係設定為訂單成立後自動扣抵,有效期限期滿將自動歸零。
3. 『台塑購料網』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及約定條款之權利,若有異動,修改後的活動內容及約定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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