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購料抵用金回饋辦法: |
|
◇回饋活動期間: |
|
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
|
◇回饋辦法: |
|
單筆購料訂單原始金額之3‰(千分之三)計算回饋,訂單狀態由供應廠修改為「已取貨」後,系統自動撥入回饋之購料抵用金,使用期限為撥入日(含)起算1年,期限內未使用完畢,系統自動歸零。
例:A公司於2014年3月10日訂購100,000元料品,供應廠商於2014年3月20日將訂單狀態改為「已取貨」,系統自動撥入300元購料抵用金,使用期限為2015年3月19日止。
|
|
2.購料抵用金使用辦法: |
|
◇使用說明: |
|
凡於活動期間,在台塑購物網購料平台上完成訂購且交運之訂單,依訂單金額回饋購料抵用金,台塑購物網購料抵用金為特殊活動,致贈給會員購料之抵用金額,1元購料抵用金相當於1元的折扣。 |
|
◇使用限制: |
|
有效期間內的《購料抵用金》均可使用,但每次使用不得超過當次訂單總金額的10%。
*舉例:甲會員持有購料抵用金500元,在購料平台上訂購料品1000元時,將於訂購後系統自動扣抵100元,故甲會員當次訂購僅須支付900元。 |
|
◇使用期限: |
|
依訂單交運狀態為已取貨日後1年內可使用兌換。 |
|
◇使用專區: |
|
購料抵扣金僅適用材料訂購區抵用。 |
|
◇退貨說明: |
|
購買材料後退貨時,於取消訂單後,退還該筆訂所單使用之購料抵用金,退還之購料抵用金使用期間為「退還日+90日為使用截止日」。 |
|
◇注意事項: |
|
1. |
購料抵用金不再另開立發票,開立發票金額,以該訂單「購買時實際支付的金額」來計算。
|
2. |
購料抵用金係設定為訂單成立後自動扣抵,有效期限期滿將自動歸零。 |
3. |
『台塑購料網』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及約定條款之權利,若有異動,修改後的活動內容及約定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