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說明
■2.4吋主螢幕(雙螢幕)、4G折疊機
MTO M28+雙卡雙螢幕手機採用折疊式外型,機身尺寸107.5 x 57 x 21.3 mm,重量僅135g(含標準電池),符合人體工學設計簡潔時尚,圓滑造型適合單手掌握,搭載2.4吋主螢幕,並可透過1.77吋副螢幕,提供來電顯示,讓重要電話不漏接且無須翻蓋即可查看日期、未接來電、未讀簡訊等資訊。並具有體貼長輩的語音播報功能,同時支援7組親情號碼,方便長輩快速撥號。
■雙卡雙4G、超強續航力 、一鍵求救
MTO M28+雙卡雙螢幕折疊機支援4G服務,且是一款4G+4G雙卡雙待折疊機;並配備1,500mAh電量,具備約4小時通話時間,並可長達約4天的待機時間,即使外出也無須擔心遇到手機沒電的窘境;此外,它還具備SOS緊急求救功能
,在緊急時,長按手機正面"SOS"鍵3秒,即可發送簡訊給緊急連絡人,第一時間解決問題,不造成任何遺憾。
■大字體+大按鍵+大音量、手電筒
MTO M28+雙卡雙螢幕折疊機提供大字體,讓您輕鬆閱讀無負擔;浮雕大字鍵設計,輸入電話號碼的數字方便辨識又可快速操作,並支援撥號語音功能;加上大鈴聲,即使將手機放在包包底層,仍不漏接重要來電;它內建512MB RAM / 4GB ROM,支援4G上網,保有清晰的通話品質,並且具備LED強光手電筒功能,讓您深夜使用或應急照明都能一目了然,讓您享有更便利的居家生活。
■實體按鍵、多媒體樂趣
MTO M28+雙卡雙螢幕折疊機具備實體按鍵,輸入文字更便利;它提供經典操作介面,可在聯絡人、日曆、時鐘、通話紀錄、以及訊息中快速切換,並具備免持擴音與FM收音機功能(FM廣播不支援外放,須插入耳機,盒內附贈Type-C有線耳機);此外,它還搭配立體聲喇叭以及搭載30萬畫素相機記錄生活點滴,讓影音娛樂串連您的精采生活;同時為了方便於您記錄多種多媒體檔案,且讓您不用擔心容量的問題,全部都可以儲存於外接Micro SD記憶卡上。
商品規格
◎頻率:WCDMA、4G LTE(支援台灣4G LTE全頻段)
◎尺寸:107.5 x 57 x 21.3 mm
◎重量:約135g(含標準電池)
◎螢幕:主螢幕(不支援觸控)2.4吋、240 * 320 pixels;副螢幕1.77吋、128 * 160 pixels
◎記憶體:內建512MB RAM / 4GB ROM(實際可用空間較此值少)記憶體組合;可透過microSD記憶卡擴充、最高至32GB記憶體容量
◎電池:1,500mAh鋰電池(可換式)
◎SIM卡設計:4G+4G雙卡雙待、Nano SIM*2
◎SAR值:0.140 W/KG
◎實體大字體+大按鍵+大鈴聲、具備來電報號
◎支援收音機、LED手電筒、後置相機
◎支援繁體中文、簡體中文、英文等多國語言
◎支援來電顯示(主螢幕&副螢幕)
◎語音播報、整點報時、親情號碼快速撥號、SOS一鍵求救、獨立揚聲器喇叭
◎簡訊朗讀、選單朗讀、電話朗讀、按鍵播報、來電播報
◎內建電話簿、日曆、鬧鐘、備忘錄、計算機等實用工具
◎支援JPG、GIF等圖片播放格式
◎支援WAV、AMR、MP3等音效格式
◎支援MP4、3GP、AVI等影片播放格式
◎產地:中國
◎NCC認證碼:CCAH214G0020T2
以上規格如有任何說明錯誤請依原廠公告為主
重要說明
★保固期:原廠或代理商保固1年(手機保固一年、配件保固三個月)
★保固範圍:新品故障或瑕疵時可申請換貨處理
■退貨: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及相關配件、贈品不得缺件、刮傷或有智慧財產權之配件無使用,否則恕不接受退貨。退換貨時,請另外使用其他紙箱或袋子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辦理退貨事宜,敬請見諒!(請注意:商品於審閱期內請勿註冊、包膜、刷機,以免影響退換貨權利;另商品一經刷機,保固將失效!)
七天鑑賞期說明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線上購物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之權益。
但退換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有完整的包裝。如需於鑑賞期內退換貨,請保持商品之完整性,如有人為疏失皆需收取部份費用(含紙盒、手機主體與配件等)。
手機商品如需辦理退換貨事宜,請先勿安裝SIM卡或撥號通話,但商品因本身瑕疵申請換貨者,不在此限!此外,鑑賞期並非試用期,切勿破壞產品外包裝(含相關贈品);也請勿塗鴉寫字於其上。最後叮嚀:軟體屬智財權之ㄧ部分,若不確定是否需要者,請勿先行註冊,以免損及退換貨權利。
完整包裝定義
●包裝不得有刮傷(含主商品、附件或其他贈品):驅動程式、應用軟體(不可拆封)、作業系統軟體(不可拆封)、電源線、變壓器、電話線●包裝包含外紙箱、內紙箱、配件紙箱、保麗龍、保護袋、贈品等廠商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商品原狀。若需辦理退換,請先勿拆封並保持商品送達時之原狀。
法規小提醒
依電信法49條第3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另電信法5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者所有。消費者可利用下列網址「http://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進行查詢商品合法,以確保消費權益。